湖南印发管理办法对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进行规范

2024-10-10 11:47

  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一床难求,部分医院甚至在过道临时增加病床,这些病床费用如何收取,空调等设施的费用如何计算?13日,湖南省发改委官网公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全省范围的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进行规范,并从即日起执行,进一步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依照病区单元床位数量和服务性能,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双人间床位、三人间床位、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门/急诊留观床位等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政府指导价为最高标准,各医疗机构具体执行价格可以向下浮动,不得上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市场调节的,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在执行前须在相关部门报备,且床位数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总床位数的10%,并坚持患者自愿选择原则,不得强制或误导患者入住。

  那么,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与普通病房床位有何区别呢?据了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病房,其设备、设施和服务质量都不低于规定的基本配置要求,比如套间病房,就是由两间或两间以上房间配套成的一组房间。

  虽然病房中装有空调,但因为天气原因,病人在住院过程中并未使用,这种情况是否该收取空调费?据记者了解,空调费用的收取各医院都有不同,比如有些医院的病房是独立空调,按是否使用收费,而有些医院是中央空调,按季节收费。而最终,病人只能按医院计算的费用缴费。

  对此,《办法》规定,病房内安装取暖、空调设施并使用该设施的,可在床位价格外另收取取暖费或空调费,未使用情况下不得收费。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不另收取暖费或空调费。公立医疗机构向陪护人员提供陪护床或陪护用具的,可以收取租金,但不得收取陪护人员的取暖费或空调费。

  《办法》同时规定,病房床位价格项目内含所列的服务成本、设施设备和物品消耗等成本,都已包含在床位价格中,不得再另外收取。住院期间使用一次性脸盆、枕头、床单、被套、大小便器须事先征求病人意见,由病人自愿购买,不得强行推销。

  此外,医疗废物处置费已计入床位价格中,医疗机构不得另向床位使用患者及陪护人员收取。精神病、烧伤、传染病患者使用精神病、烧伤、传染病专用病房床位的,可在同等级病房床位价格上加收适当费用。住重症监护病房同时保留普通病房床位的,应当分别计价。符合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的急诊观察床位按病房床位标准计价。

  由于床位紧张,医院往往在走廊上给病人加个床,这样的床位收费是不是要低一点?《办法》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病房床位数之外,原则上不得增加病床。由于治疗的需要,确需增加病床的,其收费也有相应规定。其中,在病房内增加病床的,新增床位和原有床位统一按加床后实有床位数标准收取床位价格;在病房外走廊、过道临时增加的病床,按四人及以上多人间标准的50%收取床位价格,但不得收取暖费或空调费;母婴同室婴儿床可适当收取床位价格,但不得收取暖费或空调费。

  《办法》规定,病房床位价格一律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计算。即入院当天计算床位价格,出院当天不计算床位价格;当天入院当天出院的按一天计算床位价格。急诊观察床位使用不足12小时按半日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1日计算。据红网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