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文各地跟进!医疗设备进入大更新时代

2024-09-05 12:46

  近期,一场涉及全国的医疗设备更新大潮正在兴起。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从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资金来源和支持标准以及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2024年6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自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来,各省份陆续发布实施方案。截至目前,除中国台湾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内地31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公布行动方案。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供给侧改革,拓宽设备设施的来源渠道和投入方式,激发更新迭代升级动力。研究制订医疗卫共建共享共用等新模式。支持和鼓励地市发展生机构装备更新目录和指南,探索发展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医疗装备集中采购。到2024年底,更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以及手术机器人等设备0.6万台;到2027年底,更新以上设备超过2万台。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24万台(套)。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病房改造,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此外,江苏提出,2024年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推进任务为“力争更新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7万台(套)”。

  在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提出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同时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

  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智能养老康复辅具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医院将具备条件的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推进适老化、便利化改造,优化病区内部流线布局和医院停车设施,提升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到2027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门急诊、手术室、能源保障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医疗机构既有用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提升医疗用房人性化、智能化水平,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提出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要求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短板。

  优先支持部分公立医院将4人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病房,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

  在提升医疗设备水平方面,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及实验室检验检测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大手术机器人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器设备、终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更新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公立医院将部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病房,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合理增设卫生间,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在推进医疗领域设备更新方面,提出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支持医院将部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病房,并根据实际条件加装电梯、坡道、连廊、卫生间等,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主要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医疗领域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等工程,加快淘汰超期使用、性能落后、无法维修、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

  提出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应用,持续提升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鼓励将医疗设备更新与数字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相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选代升级,按需推进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适度超前配置装备;开展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化公立医院病房床位配置,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智能化改造,改善医院供电、消防、污水处理等设施。

  做强省级龙头医院,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需求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先进适用医疗设备;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持续降低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老旧化率;推动医疗机构病房适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病房,提高两人间、三人间病房比例,促进病房环境改善提升。

  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及实验室检验检测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建立健康医疗业务网络,推进数字医院建设,推动县域卫生健康数字化升级,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改造医疗机构病房空间,优化病房环境,合理增设病房卫生间,推动供水、供电、消防、老旧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各级医院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学影像设备和医用直线加速器等放射治疗设备的更新购置。

  分层次、有计划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和环境提升,补齐病房设施短板,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更新换代和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

  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远程医疗类、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提升基层医疗水平。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增加二人间、三人间比例,完善无障碍化设施。力争到2027年,每年更新CT、核磁共振、DR、彩超、直线个。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器类终端类、网络设备类、安全设备类等信息化设施更新换代,进一步提升医院数据互联互通、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方面的改造提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有序推动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合理增设独立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改善医院现有供电、消防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污水、污物处理能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更新使用年限达8年及以上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检验检测等设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升级换代,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诊断能力。到2027年,全市累计更新各类医疗设备5.35万台。推动电子病历、医疗监护、远程医疗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和血压计、心电图机、监护仪等通用设备更新,持续推进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全市更新信息化设施设备5.32万台,2-3人间病房占比不低于80%,通用设备数量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要求,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其中,温州市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投资31亿元以上。

  《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支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8477台(套)。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以及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供电、消防、安防等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人间和3人间病房占比达到75%以上。

  提升医疗设备设施水平。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进行选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提升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合理配置区域内不同床位数量配置类型病房的比例。到2027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置和病房设施条件达到国家要求。

  以县级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换代,进一步提升医院数据互联互通、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90%以上。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鼓励医疗机构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改善医院现有供电、消防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污水、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有序推动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到2027年,医疗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重症急救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

  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推进医疗机构病房便利化、标准化、智能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推动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

  有序推动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提档升级。

  在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方面,提出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